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10号)和《关于印发<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3号)两份文件的精神和指示,最新的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考核方案调整如下:
考核分三部分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含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
(一)考试方式:书面闭卷标准化考试,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题型和题量:
1、职业道德考试题型为:选择题(25道题)。
2、专业知识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60道题)、多项选择题(40道题)。
(三)考试时间:90分钟。
(四)考试评分:理论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其中,职业道德占理论知识总分的10%,专业知识占理论知识总分的90%。
(一)考核方式:操作技能采用书面闭卷笔试。
(二)考核题型和题量:专业技能为简答题(2道题)、综合分析题(4道题)。
(三)考核时间:120分钟。
(四)考核评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一)考核方式:综合评审采用书面笔试或面试,在2006年11月26日的具体考试中,将采取文件筐方式。
(二)考核题型和题量:文件筐测试题(10道题)。
(三)考核时间:180分钟。
(四)考核评分:综合评审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1、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三科成绩皆达60分为合格。
2、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