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绩效管理体系运行和制度执行中,人力资源部门始终担当“主执人”角色。
⑵ 在起草和制定绩效管理的准则和要求时,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具体考评内容为基础共同研讨。
⑶ 通过设计试验和改进的绩效管理内容,会向相关部门征询建议并请求上级批示。
⑷ 在考虑试用和达到示范作用,人力资源部门首先以绩效管理制度模式进行自我实践。
⑸ 在有效审批签发到各部门的制度文件,会进行全员的宣广和提供咨询解答。
⑹ 实行绩效管理制度时,人力资源部门扮演实施者角色;达至督促、检查、帮助和指导的作用。
⑺ 实行本部门责任分工,收集存在问题难点、批评与建议等信息记录并提出改善方案。
⑻ 结合绩效考评和相关管理制度实行动态协调和有效反馈的程序,以达成工作效果。
⑼ 根据考评结果核对相应的人力资源开发与配置计划,并提供管理决策建议。
⑽ 鼓励员工积极地看待考评和结果,会深入跟进员工各方面反应并进行培训策动和提供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