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对象一般可分进口、中间及出口等3部分。进口段要着重研究分水对原河道的影响,包括因水量减少或水位下降对原河道航运和供水功能的影响,对两岸地下水情势的影响,以及因降低了洪水冲刷能力对河床及河口的生态环境影响等。中间段要着重研究交叉工程对原有水利设施的干扰,对沿线水文地质条件的影响,以及河道占地移民对环境的影响等。出口段要着重研究增加水量和改变对受水区的影响。对以上种种影响不能只考虑设计条件,还要考虑不同水文条件或运用条件和实施过程中不同工程条件下的影响情况。对各种影响都要预计后果,提出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