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组 长:陈 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吴 会(市安监局局长)
赵光跃(市交通局局长)
母进雄(市建设局局长)
王茂平(市水利局局长)
李 涛(市财政局局长)
陈开明(市经贸局局长)
罗安先(市发改局局长)
陈 云(市城管局局长)
毕春生(市电力公司经理)
何兴燎(市安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监局,由何兴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密切配合的原则,坚持重大基础设施隐患专业排查与群防群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普查分类抽查相结合、政府督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开展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