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与一般的岗位责任制相比,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性:一是业务性;二是政策性;三是相互制约性。由会计工作的特性所决定,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必须遵循如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财政部2001年6月22日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针对新时期会计工作的新特点,在内部会计控制方面作出了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必须贯彻落实到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中。
2、全员性原则: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的特权。要求会计人员认清分工与分权的道理,更新理念,变被动为主动,自觉贯彻落实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3、全过程原则: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务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会计工作的各个环节。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涉及到业务和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
4、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原则: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综合、稽核检查等职务。
5、成本效益原则: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应当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合理设置会计岗位,既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又避免人浮于事;既有利于会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又避免权责不分、互相推诿的现象。
6、不断修订和完善的原则: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尤其在当今,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新的会计政策不断出台,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的内容也应根据新的会计规范和规定而不断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