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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规范会计凭证审核

2022/07/16246 作者:佚名
导读:1.原始凭证的审核 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是确保会计资料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会计法》明确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并根据经过审核后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审核的内容。 ①真实性审核。审核凭证所反映的内容是否符合所发生实际经济业务的情况,数据、文字有无伪造、涂改、重复使用情况,各联之间数额有无不符情况等。主要包括:①经济业务的双方当事单位和当事人必须是真实、

1.原始凭证的审核 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是确保会计资料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会计法》明确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并根据经过审核后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审核的内容。 ①真实性审核。审核凭证所反映的内容是否符合所发生实际经济业务的情况,数据、文字有无伪造、涂改、重复使用情况,各联之间数额有无不符情况等。主要包括:①经济业务的双方当事单位和当事人必须是真实、合法的;②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填制日期必须是真实的;③经济业务的内容和“量”必须是真实的。“量”指实物量和价值量。 ②完整性审核。完整性审核的目的是确定原始凭证的编制是否符合要求,各个项目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数字是否正确。要查看其凭证的各项指标是否完整,名称、商品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位、大写、小写金额和填制日期的填写是否正确、清晰。 ③合法性审核。合法性审核的内容包括:一是原始凭证生成程序的合法性,如企业或个人(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户)出具的营业凭证,如发票、运费收据、劳力费收据等,必须是经税务机关批准印制的。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附有验收证明,以确认实物已经验收人库。二是审查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有无违反财经制度的规定,有无不按计划、预算办事的行为,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扩大了成本费用、开支范围,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手续。 (2)原始凭证审核后的处理。对原始凭证经过审核后,应根据不同的审核结果,进行不同的审核后处理。 ①对于内容合法、合理、完整、正确的原始凭证,按规定办理会计手续,据以填制记账凭证,并将原始凭证作为附件粘于记账凭证后面,以备查核。 ②对于内容合法、合理而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按规定暂缓办理会计手续,将原始凭证退回业务经办单位或人员,责成改正凭证记录的错误。经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更正错误后,对更正后的凭证进行复审,确定无误后准予办理会计手续。 ③对于内容完整、正确而不合法、不合理的原始凭证,按规定拒绝办理会计手续,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等违法乱纪行为应依据法律规定,坚决拒绝执行,并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 2.记账凭证的审核 记账凭证在记账前,必须经过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是: (1)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经济内容、金额、合计等是否与记账凭证一致。 (2)经济业务是否正常,应借、应贷账户的名称和金额是否正确,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所用账户的名称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记账凭证中有关项目是否填写齐全,有关人员是否签名或盖章。 审核中如发现差错,应立即查明原因,或予重审或用划线更正法更正,并在更正处由更正人盖章,以示负责。在审核记账凭证时,如发现错误,必须查明原因,按规定办法及时改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才能据以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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