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一、切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公路绿化的重要意义
公路绿化是公路交通网络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公益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沿途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公路绿化对调节气候、保持水土、减少污染、美化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湄余二级公路绿化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放在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二、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公路绿化建设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湄余二级公路绿化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白天人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科员任远强、县公路管理段副段长李刚任副组长,县林业局、国土局、交通局和沿途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湄余二级公路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县公路管理段,由李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史光权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沿途乡镇人民政府也要分别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组织机构,强化领导,多方协调,全力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此次湄余二级公路绿化工作的具体实施时间为2010年1月5日至3月30日,责任主体是各沿途乡镇人民政府,实施主体是县公路管理段。各沿途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公路管理段要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地块和路段,把任务落实到人头。
三保证绿化用地。各沿途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湄余二级公路的绿化工作,县公路管理段、交通局、国土局要密切协作,严格实行公路绿化控制线管理制度,确保公路绿化建设用地。
四确保绿化质量。县林业局要加强对公路绿化工作的协调、指导。县公路管理段要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地形和物候、人文等条件,因地制宜地确定植物品种结构,合理搭配物种。要根据我县山多的特点,做好“显山露山”的文章,创造出优美的公路景观效益。实施公路绿化建设时,要注重技术标准,确保公路绿化植物栽培的成活率,保证公路绿化质量。
五强化绿化管理。县公路、林业、公安等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贵州省公路管理条件》、《贵州省绿化条例》,加强公路绿化管理与执法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坚决查处侵占公路绿化地、乱伐树木和破坏公路绿化成果的行为。同时要结合实际,按照“谁栽种、谁管护、谁受益”的要求,制定公路绿化管理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公路绿化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