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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措施

2022/07/16114 作者:佚名
导读:(一)搞好“五个结合” 。 1.坚持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以“三项行动”推动“三项建设”。 2.坚持与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3.坚持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通过行政、经济、法律手段推动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让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

(一)搞好“五个结合” 。

1.坚持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以“三项行动”推动“三项建设”。

2.坚持与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3.坚持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通过行政、经济、法律手段推动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让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坚持与平安创建和科技兴安相结合,不断完善和补充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内容。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技术改造,推广科技成果,督促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5.坚持与应急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相结合,完善重点行业和领域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坚决防止重大危险源演变为重大隐患而导致重大灾难事故。

(二)抓好“五个重点”行业的“打非”执法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重点行业“打非”工作领导,对重点行业非法生产经营实行有奖举报。国土部门要加大对非法开采各种矿产资源的巡查打击力度。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路面的管控力度,坚决打击各种非法营运。安监、公安、经贸、工商等部门对各种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危化物品、民爆器材物品要予以坚决取缔。各行各业对各种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的力度。

(三)扎实抓好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注重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实施排查治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实施排查治理。对隐患排查要实行全方位“地毯式”的排查,治理中先整治重点、难点区域和部位,真正做到整治一个就消除一个。

五、组织领导

为扎实抓好“三项行动”,县人民政府成立安全生产 “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晓路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石茂彪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仲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凃华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白天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成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魏江萍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韦泽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办公室和1个综合督查办公室。

(一)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周永勇,副主任孙家荣、张向阳、秦志军。主要责任单位:县乡企(煤炭)局、县国土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

(二)道路交通、消防、民爆安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肖永,副主任徐官江、张敬萍、王清高。主要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农机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路管理段。

(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办公室主任朱朝亮。主要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房管局。

(四)水上交通安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蒋国强。主要责任单位:县畜牧水产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地方海事处。

(五)公路建设安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蒋国强。主要责任单位:县公路管理段。

(六)学校安全: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刘世昌。主要责任单位: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交警大队。

(七)商场、市场、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肖永。主要责任单位:县文广局、县经贸局、县工商局、县公安消防大队。

(八)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安全: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办公室主任梁中伦。

(九)督查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任远强任办公室主任,周永勇任副主任,成员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总工会、县安监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行业的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实行警示约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并成立相应机构。“安全生产年”活动督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办工作。

(二)认真制订方案。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要明确工作重点,确定活动目标、内容及措施,同时要将活动安排细化到部门、单位和企业。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个专业办具体活动方案请于4月30日前报县安委办。

(三)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主要领导为“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措施,严格奖惩。对贯彻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的地方和行业,要依法从重追究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四)务求取得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启动各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的检查和指导。县政府将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听取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及时完善工作措施和内容,确保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取得实效。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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