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佛山市国土资源局机构设置

2022/07/16123 作者:佚名
导读:根据上述职责,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督办重要事项;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会务、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关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综合调研和起草重要文稿等工作;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和资产管理工作。 (二)综合规划管理科(挂总工室、审批服务科牌子) 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并负责

根据上述职责,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督办重要事项;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会务、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关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综合调研和起草重要文稿等工作;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和资产管理工作。

(二)综合规划管理科(挂总工室、审批服务科牌子)

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并负责审核和报批;编制实施全市及区域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审核区级和审批镇级土地利用规划,审核修改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并参与其他相关规划的审核;组织编制、监督实施规划行业技术标准、规程;组织编制和审查重点地段建设项目的统筹策划;负责组织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行政许可事项的综合审批服务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三)用地规划科

负责城乡规划选址和规划用地管理;制定区域用地审批计划的编制;核发跨区及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和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审查市级重大建设规划立项前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四)耕地保护科

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负责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预审;审核用地报批涉及的规划、耕地占补及年度计划指标;负责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指导土地用途管制;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规划,验收复垦项目;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

(五)土地利用管理科

负责全市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核、审批和报批工作;指导全市实施土地征收工作,拟订或制定征地、土地利用管理政策文件;负责或指导存量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预审、土地使用权收回以及划拨审批;拟订实施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政策;组织划拨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村民住宅用地管理。

(六)建设规划科

负责城乡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核发跨区及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重大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批及竣工规划验收;负责城市绿化、景观的规划;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规划;负责指导乡村规划。

(七)交通市政规划科

负责规划区内各项交通和市政工程的规划管理;核发跨区和市级重大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区域性交通、市政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会审;负责交通市政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负责交通及市政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核和报批工作。

(八)地籍管理科(挂佛山市人民政府调处土地纠纷办公室牌子)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地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动态监测及数据统计;指导、监督土地权属调查、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土地分等定级制定和公布;负责市内各区之间土地权属纠纷调处,承办本市与外市土地权属纠纷中本市方工作。

(九)土地市场管理科

负责全市土地市场规范管理,对全市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等交易过程实施监督,审核发布土地市场动态信息,检查、制止土地非法交易;组织和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和公布,拟订全市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及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年度计划,拟订和实施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储备政策;组织出让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负责和指导土地改变用途审批工作;负责办理一级土地市场的出让、租赁审批。

(十)地质环境与矿产资源管理科

负责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和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地质勘查、地质遗迹保护各项规划、计划;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质环境监测和保护,组织监测、监督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进行备案;负责饮用天然矿泉水注册登记和年审的初审;协助上级开展地质勘查管理。

负责编制和实施市级矿产资源规划,审核区级矿产资源规划;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授权范围内的采矿权审批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监督管理和采矿权市场监督管理;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调处采矿权争议和纠纷;协助查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违法行为。

(十一)测绘信息管理科

组织制定全市测绘发展规划,编制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审核财政性资金测绘项目;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负责用地测量、规划定线测量、规划检测测量等各项城乡规划勘察测绘管理;管理测绘成果与地理信息数据,制定地理信息数据共享规则与公共技术标准,提供公共服务;监督管理测绘基准和测量标志;监督管理测绘市场,负责审核测绘资质资格和地图管理;负责组织和指导开展金土工程等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三旧改造科

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三旧改造涉及国土规划方面的配套政策和相关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市三旧改造项目土地的审核报批、土地权属确认工作;对三旧改造规划、项目落实情况实施监督。

(十三)法规信访科

负责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审核、解释、报批和清理工作;对规范性文件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和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相关法律业务;负责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统筹协调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信访处理工作;负责电子信访和网络回复,负责电子监察投诉系统中信访问题的跟踪处理工作。

(十四)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干部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工、青、妇、计生、老干、宣传、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十五)纪检监察室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配合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受理和核查有关控告、检举本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来访信访,配合查处违法违纪腐败案件。

(十六)执法监察科(挂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执法监察支队牌子)

负责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行政执法监察;组织开展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对违反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案件进行查处和督促整改;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动态巡查工作;负责12336国土资源违法用地举报热线处理。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