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制定的中国建筑学会标准《健康建筑评价标准》,经中国建筑学会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发布,编号为T/ASC02-2016,自2017年1月6日起实施。
健康建筑到现在也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定义,因为无论是国际上,还是国内,对于健康建筑概念的提出也只在近一两年。也应当包括办公、商业、学校、医院等等,甚至可以扩展到外部的人居环境。《健康建筑评价标准》定义健康建筑“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基础上,为建筑使用者提供更加健康的环境、设施和服务,促进建筑使用者身心健康、实现健康性能提升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