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营造健康的建筑环境和推行健康的生活方式,是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助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途径。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和国内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制定的中国建筑学会标准《健康建筑评价标准》,经中国建筑学会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发布,编号为T/ASC02-2016,自2017年1月6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