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规定,“到2022年,节水标准达到200项以上,基本覆盖取水定额、节水型公共机构、节水型企业、产品水效、水利用与处理设备、非常规水利用、水回用等方面”。中国国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方针,大力推动全国公共机构节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人均水耗较2015年下降了9.11%,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节约能源资源进度目标。2013年底,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截至2018年底,3016家省直公共机构、全国3万多家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国管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研究编制了《公共机构节水管理规范》(GB/T 37813-2019)。
2016年6月14日,国家标准计划《公共机构节水管理规范》(20160672-T-469)下达,项目周期24个月,由TC442(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该计划已完成网上公示、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工作。
2019年8月30日,国家标准《公共机构节水管理规范》(GB/T 37813-2019)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19年12月1日,国家标准《公共机构节水管理规范》(GB/T 37813-2019)实施。
国家标准《公共机构节水管理规范》(GB/T 37813-2019)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人民银行、浙江利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郑州鑫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中节能(湖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标科技创新研究院(珠海)有限公司、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主要起草人:朱春雁、蔡榕、於华国、白雪、胡梦婷、齐金明、於璨鹏、朱厚华、江涌、韩先奇、李想、蔡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