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指南》(DB36/T 1290-2020)的制定,为公路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组织、程序、内容、质量等方面提供具体详细指导性标准,使其能够独立或者在相关咨询机构支持下,顺利完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同时促进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保资金得到合理的利用,减少浪费。该标准的编制细化落实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生态环境部、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的要求,可指导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提高其环境保护工作质量、优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使环境保护相关费用得到有效的利用,节约建设项目成本。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科学规范江西省内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有利于指导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开展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为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降低高速公路对环境的影响,减少或避免社会公众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负面评价,有效降低高速公路环保方面的建设及运营成本,为后期环境治理减少大量财力投入。该标准的贯彻实施,可以产生巨大的社会和生态效益。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