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11名(含总规划师1名)。林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由林业林政股股长兼任。
纪检监察机构、机关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市公安局金安森林分局作为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管理的二级机构,其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事项均维持不变。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