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保障安全、高效利用;科技推进、服务为本;完善体制、强化监管”的原则,着力营造测绘事业良好发展环境,完善测绘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基础测绘投入和更新机制。强化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提高测绘公共服务和现代化测绘装备建设水平,加强测绘科技创新,全面提高测绘对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服务保障能力,推进我市测绘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测绘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测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测绘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保障性工作,测绘成果作为战略性信息资源,是掌握国情国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提高决策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提供测绘公共服务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加强测绘工作对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测绘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但仍存在测绘行政管理体制不够健全,测绘统一监管缺乏力度,基础测绘投入少、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特别是大比例尺地图及数字化产品短缺,航空遥感数据源不足,基础测绘成果更新速度慢,测绘公共服务水平低,测绘成果开发利用不足等突出问题。因此,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测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领会《意见》和《实施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提高测绘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和服务水平,努力开创我市测绘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