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学生会部员任职条件:
一、有正派的思想作风,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响应党的号召,积极学习和党和国家的领导方针政策。
二、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接受院系学生的监督。
三、对工作具有积极主动性,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全局意识,能够正确地对待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在工作中具有奉献精神。
四、在工作中服从上级的安排,听从上级的指导、指挥和调遣,尽最大的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五、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拓宽工作领域,随时为学生会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六、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礼貌待人,诚实大方,谦虚好学。
七、富有正义感,敢于同一切损害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作斗争。
八、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在保证学业的情况下,提高工作效率,充分锻炼工作能力。
九、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关心其他部员,团结同学。
第四条
院内班委会是本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为了促进信息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学生会工作的透明度,应加强与班级的联系与合作。
第五条
学生会干部对部员候选人的选拔按照部员录用的选拔程序,通过考核,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生会部员选拔程序:
一、选拔总则:
选拔考核时间为一个月,经过各部门选拔、主席团商议、听取院团委书记和分部走访跟进三个阶段。
二、选拔程序:
(一)全院报名的同学中,根据学生会及各部门招新要求,统一安排选拔,圈定入围学生会的部员名单。
(二)入围的同学由学生会各部部长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和招新要求,在第二轮面试中,进行具体的考核、选拔,确定入围各部门的部员名单。
(三)针对入围的部员,听取院团委书记和主席团意见,进而分部门到同学中进行跟进走访,广泛听取同学们的意见。
三、经过以上三个阶段,确定各部门部员名单,录用为本学生会试用部员。部分优秀同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给校会等其他组织。
第七条
录用为本会试用部员的成员均有一段工作试用期,工作试用期以各部能够确定正式部员为准,但原则上为一个月,用于部员对工作、干部的了解与适应。试用期满,择优录取。
第八条
适用期满后对正式部员颁发学生会工作证。正式部员应认真学习本条例以及本会各项制度。
第九条
各部门部员选拔:
一、组织部:
要求:责任心强,工作细心负责,工作积极主动,处理事务公平、公正;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大局意识;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党员优先考虑。
二、办公室兼调研部:
要求:乐于为师长、同学服务,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沟通及组织协调能力,能使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和表格处理,能独立开展工作;工作踏实,积极主动,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三、宣传部兼记者团:
要求:思想积极进步,关心校园动态,关注国内外新闻;有较好的文字创作及驾驭能力者优先;具有一定绘画、书法功底、新闻报道经验或者善于排版及相应的电脑操作;具有创新意识和工作主动积极性;对宣传有敏感度;要求有较强的口头宣传能力。
四、网络技术部:
要求:有上进心,踏实肯干;有创新能力,善于提出新颖的想法;有一定技术,擅长视频音频的剪辑,熟练使用PS、PPT等;熟悉各大网络平台的运作。
五、体育部:
要求:热爱体育,掌握基本的田径等运动的训练方法;能在学校或学院举办的体育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善于发现身边的体育人才。
六、生活部:
要求:做事热心细致,做过班干部或生活委员的同学优先;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吃苦耐劳;懂得维权相关知识者优先。
七、外联部:
要求:思维敏捷,口齿伶俐;待人热情,言行得体,有一定的外涉能力,善于人际交流;具有一定的经济头脑和较强的法律意识;工作踏实、务实、求实,责任感强。
八、科创部:
要求:热爱学习,对学术工作有一定了解和见解;品学兼优,严谨求实,态度端正,实事求是,能协助作好班风、学风建设。
九、学习部:
要求:善于发现学习、学术话题;勤恳、务实,态度端正,有奉献精神;有一定主持或演讲能力者优先;热爱集体,关心他人。
十、艺术团:
要求:热爱艺术工作,有积极服务他人的奉献精神;有良好的交际能力,工作认真负责;爱好歌舞,热衷表演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