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财务管理等工作。
乡镇规划管理处
负责全市乡镇规划管理方面的政策研究及有关法规的起草;
协调、指导全市乡镇规划管理工作;
协调、指导县域内村镇、建制镇、县政府所在地城镇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审查;
协调、指导乡镇规划的管理及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督促检查县区对村镇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人事处
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医疗保险、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局系统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负责全市测绘外业和地图清绘技术工人的培训工作;负责统战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勘察测绘信息处
负责全市城乡勘察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版图意识教育工作,加强地图市场管理;监督测绘成果的质量和合理利用;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勘察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发展、管理;
负责对规划建筑、建设用地、城市勘察测绘等专业技术资料(含数字化资料)管理;
负责机关文书档案和财务档案的管理;负责图书、报刊和情报资料的管理;
负责全局系统局域网络的管理、维护。
法规监察处
负责贯彻落实城乡规划、勘察测绘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组织制定城乡规划、勘察测绘的法律、法规、规章的配套政策和办法;负责全局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普法工作;
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负责城乡规划批后管理和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
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已审批建设项目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负责对全市城乡规划监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用地规划管理处
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及市政府划定的其它地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审查成片建设及居住小区的修建性规划设计方案;
负责核定国土等部门确定地块的规划指标工作;负责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其他工作。
市政规划管理处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市政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审查、审批与综合管理,并依法核发市政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一书两证;
参与 各层次规划方案及市政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及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市政设施工程项目规划竣工验收工作。
总体规划修编办公室
负责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组织工作;安排规划设计任务,对城市发展的有关项目进行研究;
负责总体规划修编大纲、各项方案的汇总和文本、图件的组织会审上报;
组织城市发展规划的研究论证和各专项规划的汇总,组织审查三县及红古区政府所在地的城市总体规划;
负责组织编制报批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及分区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