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实施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和竣工结算备案;
3、负责工程建设咨询单位的资质初审工作;
4、负责工程造价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5、根据国家规定发布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指导价格、调整系数及指数;
6、编制地区性补充工程预算定额及其地区基价,审批一次性缺项材料预算价格、一次性缺项工程预算定额及其补充单位估价;
7、调整工程造价纠纷、办理工程造价签证;
8、提供工程造价信息和咨询服务,开发和管理工程造价方面的计算机软件;
9、依法查处违反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行为。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