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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丘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2-2020)》的批复
任丘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审批<任丘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请示》(任政[2012]4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任丘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2-2030)》。
二、《任丘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与《任丘市城市总体规划》衔接,要作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发展的重要依据,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实施。
三、要根据《任丘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尽快划定包括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城市外围生态绿地、主次干道以及城市生态敏感地带在内的城市“绿线”范围,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实施。城市“绿线”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依据《任丘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充分挖掘利用市域的地形地貌及重要河流、交通廊道,合理安排城市园林绿化和水系建设项目,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加快城市园林绿地建设步伐,尽快形成“三环、六廊、八楔、多园”的城市绿地空间格局。按照打造建设全国重要石油基地,环京津区域新兴中等城市的目标,强化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特出低碳、宜居、城乡一体的发展理念。
五、结合城市发展的性质和特点,强化生态防护安全,实现园林绿化与城市安全紧密结合;丰富植物种类,加强养护管理,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和景观艺术水平。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8月20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