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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泊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1-2020)》的批复
泊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批复泊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1-2020)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研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编制的《泊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1-2020)》。
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你市在修编总体规划时,要将《泊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纳入《泊头市城市总体规划》,并严格实施。
三、要根据《泊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尽快划定包括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城市外围生态绿地、主次干道以及城市生态敏感地带在内的城市“绿线”范围,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实施。城市“绿线”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要围绕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总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城市容貌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市公共艺术和历史文化展示,增加文化内涵,突出历史文化特色,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五、要加强城市树种规划与培育的研究,加强地带性植物品种研究,丰富植物种类,完善植物群落配置,加强养护管理,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和景观艺术水平。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