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关于做好2013年工程系列环境保护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简介

2022/07/1681 作者:佚名
导读: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省厅直属各单位、垦区环境保护局: 为做好2013年度全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3〕38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环境监测专业; (二)环境工程专业; (三)环境科研专业; (四)环境管理专业。 二

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省厅直属各单位、垦区环境保护局:

为做好2013年度全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3〕38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环境监测专业;

(二)环境工程专业;

(三)环境科研专业;

(四)环境管理专业。

二、执行标准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111号)执行。

三、申报评审的有关说明

(一)符合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人员,需填报《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经所在单位审查,各市(地)人社局或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连同相关原始证书和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材料一并上报。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职称时,可免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

(二)学历破格人员需填写《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一式2份,并经基层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送。学历破格人员在评审前要参加评委会组织的专业答辩,答辩合格者方可参评。

(三)对于后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须按黑人发[2007]192号文件规定,接受相应层次的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并取得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方可按照后取得学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审资格。

(四)同级改职人员需填写《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一式2份,且必须在新岗位工作1年以上,并具备拟改任职称的任职标准和条件。对同级改职人员的评价,应以在新岗位上取得的业绩成果为主要依据。在晋升原职称时已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可不再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同级改职后申报上一级职称人员,任职资格时间可从原职称获得时间算起。

(五)在论文发表要求上,以下几种情况不能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在专辑、增刊、续刊、论文集、内部刊物上刊登发表的论文、译文;学术会议上书面交流的论文;与本专业不对口及有论文证书而无原发稿件的论文等。

(六)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是申报上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今年申报职称人员,需提供一个年度的《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结业证书》。因特殊情况未参加知识更新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可先申报评审,但暂缓核准,在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结业证书》或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佐证材料后,方可按职称工作管理权限进行核准,印发任职文件和颁发职称证书。

(七)按照“看实绩、重实效”的精神,对业绩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确有专长并获得业内专家认可的,尤其工作在农林牧渔等基层一线的优秀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外语和计算机等条件限制,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申报相应职称。申报“绿色通道”材料时间截止到7月29日。

四、评审材料的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要认真、如实地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和《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2份),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并经单位推荐小组认定,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需要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

2、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

4、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后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人员提供);

5、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

6、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单(或《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及佐证材料);

7、《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学历破格人员提供)、《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同级改职人员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流动人员提供)、《优秀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表》(拔尖人才提供);

8、评审标准中规定的论文论著和业绩等方面的材料。

上述材料必须提供原件,优秀论文证书等材料必须附原始论文。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出具推荐意见函。各基层单位要加强推荐工作,在推荐中引入竞争机制,增加透明度,避免推荐工作流于形式,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评审结果公开、聘任岗位公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在单位进行展示的“五公开、一展示”制度。推荐过程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没有履行上述程序的推荐结果无效。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手续不完备、不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要坚决退回,不予推荐。对弄虚作假或纵容包庇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审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各市(地)、各部门报送评委会评审的材料要清晰规范、签章齐全、手续完备,无漏项。报送材料时,需同时报送《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工程评委会拟评审人员名册》、申报人员电子信息,中直单位申报人员还需提供主管部门委托评审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评审材料,评委会不予受理。

(四)评审材料必须使用标准档案袋。档案袋正面须粘贴《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背面注明此档案袋中所有材料名称,底部注明申报人员姓名、市(地)名称及档案袋编号(如:李××、哈尔滨、3-1)。 2100433B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