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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简介

2022/07/16105 作者:佚名
导读: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3〕38号)要求,为做好2013年度全省安全工程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标准。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3〕38号)要求,为做好2013年度全省安全工程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标准。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保发〔2010〕111号)文件严格执行。

二、外语和计算机相关要求。继续按黑人发〔2007〕49号、黑人发〔2007〕50号和黑人函〔2007〕8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继续教育培训要求。申报人员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并提供《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结业证书》。对于后取得学历的人员,如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

四、学历破格晋升规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答辩,答辩合格者方可参评,答辩未通过人员不能参加评审。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五、强化基层单位推荐和主管部门审查工作。要坚持执行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评审结果公开、聘任岗位公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在单位进行展示的“五公开、一展示”制度;严格执行申报公示制度,申报人员名单需在本单位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主管部门要严格管理,加大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力度,完善审查程序,提高审查质量,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六、申报人员需提交材料

(一)统一使用省人保厅印制的B5新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二份;凡不符合要求的《评审表》不予接收。

(二)学历毕业证书、现任职资格证书、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三)外语、计算机成绩单(或《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及免试有关证件)。

(四)新的《评审标准》中规定的论文、论著、教材、成果证书等。

(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或相应佐证材料。

(六)学历破格人员、同级改职人员和流动人员须提交《审查表》。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材料无效。呈报材料要求规范、齐全,《评审表》中的内容要填写清晰、准确、无漏项。同时要认真填写《安全工程专业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和《黑龙江省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拟评(审)人员名册》。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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