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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和《河北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意见》精神,深入推进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促进全省工程质量水平持续稳步提升,现就2015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巡查暗访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国家和我省一系列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县城建设攻坚战中心任务,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锁定目标暗访”为主要方式,以“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现场质量行为及‘两书两牌一档案’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内容,突出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结合人员量化考核、企业诚信评价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等,扎实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巡查暗访工作,有效防范重大质量事故,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巡查暗访制度建设。建立质量巡查整改复查、质量约谈、质量问题曝光三项制度,规范质量暗访工作程序和结果处理,进一步完善质量巡查暗访制度体系,充分发挥质量巡查暗访工作效力,不断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和惩处力度。
(二)巡查暗访频次数量。省级质量巡查全年开展两次,每季度开展一次质量暗访,全年检查单位工程不少于100项,覆盖全省近两年未抽查的县(市、区);各地每4个月要对本辖区在建建筑工程全面检查一次,各设区市、华北石油管理局和省管县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质量暗访,全年要覆盖全部所辖县(市、区);各设区市、县(市、区)对直接监管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每月组织一次巡查,抽查比例不得低于当地保障性住房工程单位工程总数的1/3,或每季度普遍检查一次,涵盖监管的所有保障性住房工程。
(三)巡查暗访指导督导。以规范市级质量巡查暗访结果处理、资料归档、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和推进县级质量巡查标准化工作程序为目标,扎实开展省级工作指导督导。各设区市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重点规范县级质量巡查标准化工作程序,全年对所辖重点县至少组织两次质量巡查,要覆盖全部所辖县(市、区)。
三、巡查和暗访重点
突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商品住宅工程、大型公建工程、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养老服务设施工程的质量巡查暗访。
以质量监管力量薄弱、整体水平较差、质量投诉频发、地理位置偏远的县及县城建设重点县为重点暗访区域。
四、巡查主要内容
(一)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重点是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和《河北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意见》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情况,以及日常质量监管、质量巡查暗访、检测行业管理工作质量以及施工现场质保体系量化考核及企业诚信评价执行情况和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
(二)责任单位质量行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检测机构、审图机构和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质量责任落实情况。着重抽查相关责任单位“两书两牌一档案”(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终身责任承诺书、现场公示牌和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制度落实情况,抽查建设单位办理开工手续、施工图及重大设计变更审查、工程质量保障措施、组织验收等行为;抽查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质保体系建立及运转情况,按施工图纸和标准规范要求施工、监理情况,实体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原材料进场验收及见证取样检测情况,质量问题处理情况等;抽查检测机构人员资质资格情况、检测报告质量及不合格结果报告情况等;突出抽查偷工减料、以劣充好、不按图纸标准施工等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建筑节能和主要使用功能质量的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三)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抽查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建筑节能、主要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及施工作业面质量。突出对质量常见问题较多的现浇混凝土、钢筋、模板分项和砌体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等的抽查抽测。
(四)主要建筑材料和构配件质量。重点抽查抽测主要混凝土构件几何尺寸、混凝土强度、保护层厚度等,以及保温材料、钢筋原材及连接件、砌块材料、防水材料和商品混凝土试块等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充分认识质量巡查暗访的重要载体作用,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调配专职人员,落实质量巡查暗访工作制度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加大质量巡查暗访力度,突出随机抽查方式,强化质量责任追究,扎实开展质量巡查暗访。各设区市要加强对县级质量巡查工作指导,规范县级质量巡查标准化工作程序,不断提升县级质量巡查工作效力,促进全省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提升。
(二)强化责任追究。各级要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一系列文件要求,强化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质量责任追究,要通过巡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倒查八方主体质量责任,既要纠正处理质量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又要追究相关负责人质量责任。要认真实施质量问题整改复查、质量约谈和质量问题曝光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质量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效震慑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质量责任。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级要严格遵守巡查暗访工作程序和要求,正确履行工程质量巡查暗访职责。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工作纪律,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克服“四风”,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奢侈浪费。检查人员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巡查暗访结果承担工作质量责任。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3月18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