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原文
石家庄、承德、秦皇岛、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市建设局,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家口市规划局:
按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部署和领导指示,我厅对试点市、县工作进度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调查统计,现结合信息系统数据,对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一段时间,各地普遍加快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节奏,修缮加固和翻建重建主体施工取得较大进展,开工和竣工数量稳步上升。沧州市领导重视、组织得力,目前竣工率已近80%,其中南皮县竣工88.7%,为全省最高;张家口市在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量较大情况下,加大督导力度,狠抓项目开工,目前除怀安县以外,其他四个试点县均全部开工;承德市在前期进展较慢情况下,克服天气寒冷等不利因素,加大工作力度,已全部完成改造户核准录入,开工、竣工比例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平泉县竣工的改造户已过半。截至12月2日,全省已核准录入的农村危房改造户为27553户,已开工25232户,其中已竣工5935户,分别占总数的99.8%、91.4%和21.4%。
二、主要问题
(一)个别试点县在改造农户身份及条件确定程序上审批手续不全。如一些乡镇由于民政部门正在为低保户换发证件,审批中只由民政所出具了低保户证明,没有提供证件复印件。
(二)在补助标准掌握上,一些县补助标准相对国家和省补助资金的户均标准(每户6000元)差异过大,容易造成局部补助资金分配失衡或引起其他问题。
(三)一些试点市、县仍有较大比例改造户没有开工,竣工情况也不乐观。目前,一些试点县如衡水市武邑县仍未完成示范户的确定工作;邯郸市涉县仍为“零竣工”。从一些已完工的修缮改造户信息可以看出,改造前后的变化不明显,有的仅看到刷新了门窗,需要加强施工质量管理。
(四)农户信息数据录入质量不高,部分试点县工作进展情况未及时录入,直接影响了我省农户信息全部上传系统的进程。有的县的录入信息中,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的照片也多有空白甚至雷同。
三、下步要求
为推动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管理,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危房改造户的审核条件及补助标准。中央检查组在我省检查时,提出了完善改造户审批手续、补助标准差异不能过大的意见,要认真贯彻落实。存在此类问题的县要认真整改。一方面,对改造户的确定进行全面复核,主要核实是否履行规定程序,是否公平、公正、公开操作,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在此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我省实施意见规定的改造标准和资金补助标准,按照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要求,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政府补贴资金超过工程总造价50%的,翻建、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二)加强补助资金发放、使用环节的管理。试点县要制定、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单独设立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严格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使用。目前,中央补助资金及省内配套补助资金已经下拨到有关设区市和财政直管县(下拨资金文号为冀财建[2009]357号、冀财预[2009]119号),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拨付,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三)加快施工进度,确保修缮加固改造及寒冷地区重建改造工程主体在年底前完工。针对修缮加固和重建翻建的不同特点,抓住天气晴好的有利时机,采取灵活有效做法进行施工或准备。乡(镇)和市县建设部门要做好农民危房改造建设施工的监管和技术指导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考虑采取统一的冬季施工措施,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确保工程按时间要求完工。
(四)抓好危房改造施工质量。施工中既要抓紧工程进度,又要保证改造住房本体质量和结构安全,达到基本居住安全要求,避免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县建设部门要搞好技术服务和质量安全检查,经常下乡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修缮加固的改造工程,在施工中要突出搞好房屋结构加固。
(五)抓紧农户信息的核查及数据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是促进工作开展的重要平台,各县要将尚未录入信息系统的农村危房改造户信息抓紧录入;已完成录入的继续完善、核实有关信息,对错误的、照片重复和空白的进行修改、补充。我厅将继续通过系统数据分析,及时掌握各地录入质量和工作进度,据此对各市、县的工作进行评价和督导。各市也要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对所属试点县的工作尤其是开工和竣工进行督促指导;负责数据录入和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要经常登陆系统查验农户信息,对录入错误和存在的疑点及时纠正和核实。
(六)做好年底前工作检查的准备。年底前省将组织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工作进度,工程质量、改造效果,危房改造户的确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各试点市、县要根据国家检查情况和有关政策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抓紧整改。自查和工作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于12月18日前上报我厅。
(七)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市、县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县级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有关规定,全力抓好工作。各市建设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其他单位的协调沟通,从规划建设、技术服务到竣工验收以及资金补助等环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附件:2009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情况进度表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