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障出租房屋使用安全,根据《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4号、第231号)等相关规定,我委会同市公安、规划、卫生等部门,起草了《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2年5月 25日之前以书面方式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附件: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