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环保局:
根据近日省领导在处理秦皇岛市洋河水库蓝藻爆发事件中作出的指示,为防止危害饮用水水源地事件再次发生,保证我省居民饮用水安全,促进我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局对本辖区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内容包括:1、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和地下水)数量、地理位置、取水规模、服务人口、水源地面积、保护区管理情况、保护区调整划分审批情况。2、各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排污口取缔情况。3、面源污染、网箱养鱼、库区旅游、库区内种植等造成的水源地污染情况及治理措施。4、水源地水质监测达标情况。5、是否有藻类滋生及出现其他富营养化现象。6、饮用水水源地上游来水水质达标情况。7、一、二级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污染调查及整改情况。8、饮用水源地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9、备用水源地情况。
各市局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认真组织实施,根据以上检查范围要求制定本辖区饮用水水源地检查工作方案,彻底查处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问题及隐患,对于在保护区内违法生产、排污的企业及建设项目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各市局将本辖区饮用水水源地检查工作方案、检查情况和治理措施以文字形式(包括电子版)于7月30日前上报省局。
二、各市局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推动我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7月30日前务必将各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与核定报告及图件、不达标水源地总量控制方案、保护规划工程项目的论证及筛选上报省局。8月31日前务必上报各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省局对没有按时上报的市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事关重大,各级环保部门要从秦皇岛市洋河水库爆发藻类事件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把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摆上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增强工作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暑期来临,易发生藻类及其他污染,各市要落实责任,加强对辖区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和日常管理。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各市必须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上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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