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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再生建筑资源科学应用的建议简介

2022/07/1660 作者:佚名
导读:近年来,我省城市建设高速发展,不断的拆旧建新,带来了大量建筑垃圾。大量的土地、道路开挖、建筑施工等基础设施工程和旧城拆迁,旧建筑拆除改造和违法房屋拆迁以及居民装修工程等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据了解山东省建筑垃圾年排放量已增至约一万多万吨。 目前,我省处理建筑垃圾基本上仍停留在传统的处理方式上,露天堆放或简易填埋。据测算,若拆除旧建筑百万平方米,新建开工面积2000万平方米,加之道路桥梁改造,全年的

近年来,我省城市建设高速发展,不断的拆旧建新,带来了大量建筑垃圾。大量的土地、道路开挖、建筑施工等基础设施工程和旧城拆迁,旧建筑拆除改造和违法房屋拆迁以及居民装修工程等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据了解山东省建筑垃圾年排放量已增至约一万多万吨。

目前,我省处理建筑垃圾基本上仍停留在传统的处理方式上,露天堆放或简易填埋。据测算,若拆除旧建筑百万平方米,新建开工面积2000万平方米,加之道路桥梁改造,全年的建筑垃圾总量就达数百万立方米,其中废弃混凝土约占1/3。这些废弃混凝土,长期以来都是被填埋处理,不仅破坏生态,还占用大量土地。

一、我省再生建筑资源现状

按照山东省现有的建筑垃圾填埋方式,平均按照每填埋1万吨建筑垃圾占用1亩土地计算,我省仅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需占用10000多亩土地。另外,我省尚有几年来积有的60000万吨存量的建筑垃圾又需占用60000亩土地。以致近年我省已难觅可供弃埋之地,即使不占用农田,将河塘、洼地、山谷填埋,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因此,传统的处理方式不仅对土地、人力和运输资源消耗巨大,对空间环境造成长远的破坏,甚至由于建筑垃圾中部分成分的不可降解性和污染性,将对生态环境带来灾难性后果。另外,以某市城乡建委提供的数据为例:在沙石类建筑材料方面,一个城市每年需消耗石子、河沙约1200万立方米,而这个市河沙仅能满足市场60%的需求,随着河沙产地、河流流域资源日渐枯竭,年可开采量仅530万立方米左右。我省对河沙资源缺口逐年扩大,不仅无法承受大规模的采挖,而且面临着资源枯竭的困境。一方面建筑垃圾成灾、另一方面河沙类建材十分短缺,因此,加强建筑再生资源科学应用,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我省再生建筑资源科学应用的差距和不足

(一)配套产业政策支持力度不够

一是产业政策。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应用企业的缺乏产业政策的支持,会导致企业在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有难度。如:土地使用政策。

二是税费优惠。税务等相关部门应给予落实资源综合利用有关优惠政策。如:正规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在销售再生建材产品时需要承担17%的增值税,而其他小型非正规加工企业则只需缴纳3%的营业税即可,这在无形中增加了正规建筑垃圾处置企业税费负担。

三是在建筑废弃物的来源保障。开发建设单位应将拆迁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弃物无偿地运输至综合利用企业,并在新建工程项目中按合同要求接受使用经综合利用企业加工生产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但是,职责必须明确,监管必须到位。

四是产业化推进方面。发展改革、国土资源房管、环保部门应在项目立项、环评审批环节给予优先考虑;金融部门及各商业银行在项目建设资金信贷支持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五是相关配套制度方面。市政公用部门对暂时不能纳入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废弃物做好综合协调和管理,城管执法部门要大力查处无批准手续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业务、运输车辆、未实施密闭改装或封盖不严造成撒漏污染城市道路、随意倾倒建筑废弃物等违法行为。若建筑垃圾分类制度不建立,而是混合收集,不仅增加建筑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难度和分检成本,也降低了再生利用的效率和效果。

(二)应制定专项管理条列

建筑垃圾作为普通的生活垃圾收取处理费。由于收费标准、计价核定、垃圾运费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合理、不规范的问题,就难以充分调动再生建筑资源科学应用企业的积极性,更谈不上主动性,因此,应出台《山东省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管理条例》作为专项立法。

三、我省再生建筑资源科学应用的几点建议。

加强可再生建筑资源应用等,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荫及子孙、造福人类的事业,必须高度重视。

(一)加大政策激励扶持力度

1、在土地审批和项目立项上优先考虑。

2、给予企业税收政策优惠或资金补贴。

3、财政金融部门可通过无息或低息贷款或财政拨款等优惠政策,加大对再生建筑资源相关企业资金支持。

(二)制定管理条列 理顺管理机制

制定和完善《山东省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管理条例》,明确城乡建设部门或市政公用部门作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管理的主管部门,明确各部门的权限和职责。

(三)健全完善再生建筑资源的具体举措

1、建立并实行建筑垃圾排放收费制度和转化保障金。建立对建筑垃圾排放收费制度,建立对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企业收取保证金。如:按照建筑垃圾减排成效和使用再生产品的比例返还排放费和保证金总额的60%,其他资金用来支持建筑垃圾综合应用企业的发展和科研。

2、尽快建立和实行再生建筑资源优先采购制度。使用财政资金,要优先支持再生建筑资源产品,以加大对再生建筑资源产品推广应用力度。

3、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制度。综合利用处理建筑垃圾,基础是垃圾的分类,分类既为资源化和高效,也在循环利用同时实现减量。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利用媒体的力量,向广大群众普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知识,增强公众充分合理利用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全力支持、积极参与,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推动我市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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