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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简介

2022/07/16237 作者:佚名
导读:文件原文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应急〔2006〕196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2006〕62号),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文件原文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应急〔2006〕196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2006〕62号),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优化、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在“十一五”期间,全面落实“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到2007年上半年形成覆盖全省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省、市及重点县(市、区)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指挥体系及省、市及重点县(市、区)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地体系,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救援支撑保障体系,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河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旅游、冶金、商贸、航空、铁路、电力、石油、建筑、民爆器材、特种设备等部门预案,同时制定火灾、瓦斯爆炸、透水、泄漏、大型设备倾覆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订应急预案,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到2007年上半年形成覆盖全省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各设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报省政府和省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加强预案演练。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省安委会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全省综合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各市及重点县(市、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习。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审查和演练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应急预案的备案、审查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快应急管理体制建设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省安监局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指挥、管理机构,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和充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目前还没有设立应急管理机构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要加快组建,今年年底前要全部建成,做到机构、编制、人员、职责、经费五到位。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等高危行业比较集中的重点县(市、区),也要设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组织的指导和检查,提高基层在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机制。

四、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协调机制

“十一五”期间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抢抓机遇,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本级“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加快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使之承担起组织、协调全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发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核心功能。2007年在全省11个市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较集中的重点县(市、区)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加快建立和完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在高危行业和事故多发领域建立和完善9个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省、市及重点县(市、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与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救援基地、骨干队伍实现互通互联和资源共享。

(二)加强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和基地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把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和基地建设作为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意见》,以现有的救援队伍为基础,今年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建立20支省级区域性重点骨干救援队伍,同时建立5个省级区域性救援培训、演练基地。各市及重点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建立若干个市、县级专业骨干救援队伍和基地。根据《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和《河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等文件要求,对救援队伍和救援基地实行资质认定,合格一个,验收一个,确保应急救援队伍的质量和水平。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必须把提高综合素质,提升救援装备水平作为今后发展的目标。加强战备,主动预防,严格训练,积极抢救。从单一的专业救援,拓展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多行业实施救援,使应急救援队伍真正成为“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专业队伍。

加强应急救援医疗救护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各市急救中心和省、市应急医疗卫生救治队伍的作用,依托现有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确定若干所医院,作为省级重点区域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医疗救护中心。各市、县(市、区)也要确定若干所专业医疗机构,作为本级应急救援医疗救护重点单位。

(三)加快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省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要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构架下,以省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为主体,同时考虑政府电子政务系统的利用,搭建以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平台为中心,以9个省直专业应急管理协调指挥机构、11个省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重点县(市、区)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应急平台为支撑,以5个省级应急救援基地、20个省级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重点骨干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为终端节点,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互有侧重、互为支撑的省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整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建设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的基础支撑系统和综合应用系统,实现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综合研判、辅助决策和总结评估等主要功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以及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省政府应急办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和应急管理需要。

(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金保障投入。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2006〕62号)规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所需资金,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实行分级负担,建立省、市、县(市、区)政府和企业及社会相结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金保障机制。一是省政府负责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急平台系统等建设及运转所需经费的投入。按照重点项目建设程序,由省发改委把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列入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并在预算内基建资金中统筹考虑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由省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省级救援基地、省重点应急救援队伍及大型救援装备等专项和运转资金的投入。二是市、县(市、区)政府负责本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资金的投入。三是行业主管部门要确保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专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资金和运转资金的投入,政府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四是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注公共安全的舆论氛围。以安全生产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开辟应急管理科普知识专栏、专版、专题、专刊,介绍普及应急知识。广泛收集有关资料,编辑出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科普读物及音像制品,制作电视、广播和动漫等作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

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要求,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内容;对县(市、区)长、乡镇长、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对救援基地、专业救援队伍等实行全员培训,逐步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体系。

生产经营单位要不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处置内容的培训,并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计划中,达不到考核要求的不许上岗,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检查和督导。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建设,逐步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条例》,认真执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河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抓紧做好《河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救援资源管理、信息管理、队伍建设、培训教育等配套规章规程和标准,尽快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规标准体系。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应急管理的规章制度。

公开程序: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救援办公室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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