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有关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近年来,煤矿冲击地压事故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山东能源龙郓煤业“10.20”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研究冲击地压灾害源头治理措施,加快灾害隐患突出矿井淘汰关闭。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有效遏制煤矿冲击地压事故,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