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
2012年以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按照《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验收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12〕24号)要求,积极行动,狠抓落实,有力推进了我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提升了环境监测整体实力。截至2014年底,我省各市、县共有12个二级站和65个三级站通过标准化验收。全省除郑州、安阳、新乡、濮阳、三门峡和济源市6个省辖市及所辖县(市)环境监测站全部通过标准化达标验收外,其他各省辖市(见附件1)均未全部完成。特别是周口市,辖区内没有1家环境监测站报送达标验收申请。
2015年是新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实施的第一年,对环境监测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作为环境管理的基础和支撑作用显得尤为重要。环保部要求2014年中部省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到整体验收条件,我省未完成任务。2015年各地要持续增加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投入,长抓不懈提升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在政府决策和社会舆论方面的话语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