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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设备监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五章 罚则

2022/07/1694 作者:佚名
导读:第十八条 设备监理机构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因自身的原因,影响项目工程投资、质量、进度,要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九条 设备监理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对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的监理单位,视情况给予停业整顿直至取消监理资格的处罚;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负责人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由于项目法人或承包法人违约,影响项目工程质量或进度,根据合同规定分别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 禁

第十八条 设备监理机构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因自身的原因,影响项目工程投资、质量、进度,要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九条 设备监理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对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的监理单位,视情况给予停业整顿直至取消监理资格的处罚;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负责人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由于项目法人或承包法人违约,影响项目工程质量或进度,根据合同规定分别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 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一)监理法人营私舞弊,谋取私利;

(二)项目法人与承包法人互相串通,搞假招标;

(三)其它不正当行为。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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