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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和静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简介

2022/07/16201 作者:佚名
导读:关于印发和静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和静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和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 和静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农业节水和可持续发展,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

关于印发和静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和静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和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

和静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农业节水和可持续发展,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143号)、《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080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7〕29号)、《关于印发自治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发〔2018〕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政府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优化水资源配置,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指导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协同作用,因地制宜,综合施策,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加强农业用水管理,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实现农业节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稳步推进农业现代化,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综合施策、系统推进。做好农业水价改革与其他相关改革的衔接,加强发改、财政、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协调,综合运用工程配套、管理创新、价格调整、财政奖补、技术推广、结构优化等举措统筹推进改革。

(二)坚持政府引导、共同发力。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宏观指导、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作物和生态合理用水需求,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促进农业节水。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各灌区水资源、灌溉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业种植结构等差异状况,结合土地流转、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坚持问题导向,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模式。

(四)坚持供需统筹、注重实效。既要强化供水管理,健全运行机制,提高供水服务效率,也要把需求管理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农业用水方式转变。

三、总体目标

2022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国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总体达到完全成本水平,末级渠系运行维护费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在严格执行“三条红线”基础上,逐步降低农业用水总量,将农业用水比例下降到90%以下,将农业节约水量逐步向工业、城镇有效转移。

(一)建立终端水价形成机制。以2015年为成本年,2020年农业水价基本达到运行维护成本,2025年达到水利工程农业供水完全成本。

(二)构建供水计量体系。2018年“井电双控”智能计量方式实现全覆盖,2022年之前灌区骨干工程全部实现斗口计量供水。 2100433B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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