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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县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简介

2022/07/16114 作者:佚名
导读: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高县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高县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高县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一2020 年)》,为保障我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高县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高县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高县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一2020 年)》,为保障我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和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定的目标。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划定林地边界范围,进行保护利用区划,将分类、分级管理林地落实到山头地块,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优化林地利用配置,为建设生态高县,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规划目的

明确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方向,落实林地用途管制,优化林地结构布局,提高林地利用效益,为实现林地科学管理奠定基础,确保如期实现林业发展战略目标,促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

三、规划任务

(一)查清林地利用现状和发展潜力,将现有林地和规划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分解到乡镇,并落实到山头地块,建立林地管理档案。

(二)明确我县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和任务。

(三)分解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目标,进行林地保护利用的分区、分类、分级、分等,优化县域内的林地结构和空间布局。

(四)明确林地保护的对象、内容和措施。

(五)明确林地利用的方向、内容和措施。

(六)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机制。

四、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县域内所有林业用地和政府规划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集体与个人、来复森林经营所、月江森林经营所、宜宾纸业四烈林场和非林业国有单位林地纳入本次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范围。

高县行政区域界线采用最新的行政区域勘界成果,各乡镇行政区域界线,依据最新行政区划确定。

五、规划期限

本次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期为10年,规划起止年与四川省省级规划一致,为2010-2020年。

六、编制依据

(一)《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一2020 年)》。

(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和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0]180号)。

(三)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业发展规划等。

(四)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林业专项调查及国土资源二类调查等成果。

七、编制原则

(一)依法依规。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要把林地放在与耕地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及“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方针政策,切实维护林地所有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统筹协调。

统筹区域林地保护与利用,正确处理林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林地科学合理利用,提高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注重与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相衔接,并与本区域相关规划相协调。

(三)因地制宜。

全面落实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立足于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林地保护利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遵循经济、社会和自然规律,以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等为手段,提出切实可行的保护利用措施。

(四)广泛参与。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乡镇、部门、专家和社会群众对规划目标、任务、实施措施等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规划具有坚实的科学基础和广泛的社会认同。

(五)注重实效。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方面的手段,积极保护现有林地,适度补充林地,科学利用林地,注重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把林地保护利用的相关指标和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

八、组织管理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现代林业科学发展全局,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林业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规划编制工作日常事务。

九、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前期工作准备、确定规划框架、编制规划成果、规划论证协调、规划成果报批等五个阶段。规划编制工作自2011年4月起至2011年12月底完成成果编制,2012年完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

(一)前期工作准备阶段( 2011年4月1日 — 5月31日 )。

1、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规划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工作经费,确定部门分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审定规划方案。县林业局牵头组织规划编制具体工作,做好规划编制所需的各项技术资料、设备的准备和人员的组织等工作。规划编制聘请具备乙级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承担。

2、落实规划编制基数。以最新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数据为底数,以林相图为基础,利用遥感影像图进行对比分析,并做必要的补充调查,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基准年(2009年)的规划基数。

3、开展规划专题调研。结合本县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专题调研,并形成专题报告。调研内容包括:林地保护管理政策、建设用地需求及合理利用林地措施、林地结构调整、优化林地布局、林地补充来源、落实规划实施保障等方面。

(二)确定规划框架阶段( 2011年6月1日 — 6月30日 )。

广泛听取各乡镇、有关部门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主要目标和相应的控制性指标,提出林地保护利用措施,按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文本格式,形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框架,并上报省林业厅。

(三)编制规划成果限阶段( 2011年7月1日 — 10月31日 )。

规划框架报省林业厅审定后,以规划框架为约束和指导,组织林地保护利用现状调查与分析评价,开展林地结构调整、空间布局、保护措施、利用方向、规划实施保障等方面的多方案设计,确定优化方案,编写规划文本、相关说明、规划图表、综合报告等成果。

(四)规划论证协调( 2011年11月1日 — 11月30日 )。

规划编制充分征求财政、发改、国土、农业、交通、水务、住建、环保、旅游等部门的意见,对规划目标及林地规模、结构、布局和相关政策等进行重点论证,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衔接。

(五)规划成果报批阶段( 2011年12月1日 — 12月31日 )。

规划成果经规划编制领导组审议、专家评审通过后,报送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大力宣传。充分认识规划编制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精心谋划,切实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标语等方式,宣传编制和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重要意义;结合规划编制工作,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森林和林地意识,为规划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县林业局具体负责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编制工作,做好规划编制所需的各项技术资料、设备的准备和人员的组织等工作,县财政、发改、国土、农业、交通、水务、住建、环保、旅游等部门应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保障规划编制所需的工作经费、专业技术人员、相关技术资料等,确保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培训,提高质量。组织好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加强技术指导,严格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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