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发布
关于平山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平山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呈报平山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平发改农经【2015】3号)收悉。结合省水利厅审查意见(冀水农【2015】13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在平山镇北西焦村等13个乡镇的29个村,建设单村供水工程29处,解决1.5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建设学校单校供水工程7处,解决7所学校、0.15万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9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77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59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59万元。
有关招标事宜请按照核准意见执行。
特此批复。
附件: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冀发改农经【2015】92号附件.pdf)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28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