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各扩权县(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贯彻全省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建筑业企业结构调整,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审批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批三级企业要考核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和数量。总承包三级企业要求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专业承包三级企业不少于2人。注册建造师专业按现行要求。
二、已取得三级资质的企业,要积极吸纳和培养人才,尽快达到注册建造师数量和专业要求,待新资质等级标准实施时,必须达到新标准的要求。
三、各市要结合本地三级企业的特点,对于达不到资质要求的,要引导企业通过合并重组,扩大规模,实现资质和素质的提升,也可向专业承包和劳务企业转化。
四、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的有关规定,将拟定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并实施岗位资格证书制度(文件另发),请各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上述规定自发文件之日起实施。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