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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新民居建筑设计方案评选的通知简介

2022/07/16117 作者:佚名
导读: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示范工程的总体部署,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生活环境,提高住宅设计和建设水平,逐步改变农村住宅目前存在的地域特色不明显、院落布局不尽合理、使用功能不尽齐全,以及盲目攀比等问题,引导农村住宅向经济、安全、舒适、实用方向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新民居建筑设计方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计原

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示范工程的总体部署,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生活环境,提高住宅设计和建设水平,逐步改变农村住宅目前存在的地域特色不明显、院落布局不尽合理、使用功能不尽齐全,以及盲目攀比等问题,引导农村住宅向经济、安全、舒适、实用方向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新民居建筑设计方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计原则

民居建筑作为乡村文化的载体,是地形、气候、民族、经济、风俗等因素的综合体现。本次农村新民居建筑方案评选,要立足河北农村实际,充分考虑当地自然条件、历史文化背景、经济发展状况、生产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突出地方特色、乡村特色、民族特色、文化特色。

(一)地方特色。我省地貌复杂多样,地域自然地理条件差异明显。民居设计要在风格形式、建筑高度、建筑材料等方面注重因地制宜,依形就势,充分体现冀北(坝上高原)、冀中(南)平原、冀东地区以及沿太行山区的特色。

(二)乡村特色。民居设计中要充分考虑乡村自然环境、生产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的特点,外观造型、建筑色彩与周围的山水田园环境相协调,力求和谐共融;院落布局、建筑功能要适应农村生产生活的需要,力求方便实用;院落组合、户型选择要根据实际情况力求富有变化。

(三)民族特色。河北省是杂散居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份,为保持不同民族居住形式的多样性,民居设计时要注重各民族长期形成的宗教信仰、居住方式、生活习俗,在延续不同民族的民居建筑风格的基础上,优化布局、完善功能,引导各民族民居建设水平的提高。

(四)文化特色。民居设计中要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文化背景、自然地理条件,在建筑层数、材料、风格、功能以及院落布局等进行合理设计,既体现“燕赵文化”底蕴,又使其富有时代文化特征。

二、技术要求

(一)建筑功能齐全

起居室、卧室、餐厅、厨房、卫生间、库房、圈舍、农用车辆停放场地齐全并面积比例适当,符合抗震、节地、节能等要求,充分考虑沼气、太阳能可再生能源利用。

(二)材料选配经济

在有利于资源节约、有利于建筑节能和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建筑材料选用尽可能做到就近、就地取材。外墙装饰工程和屋面工程的材料和色彩应在图纸中说明。

(三)技术指标合理

1、面积规模:每户宅基地面积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内,坝上地区可控制在400平方米以内。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100—200平方米之间。

2、建筑造价:结合农民生活实际,土建造价宜控制在每平方米600元左右。

3、户型、层数:应结合当地实际,可考虑以双拼独院式和联排独院式1—2层设计为主,其他院落形式和层数设计为辅。(四)作品资料齐全

1、图纸内容

(1)院落布置图(1:100)。应绘出主体建筑及附属房屋、圈舍位置和庭院环境,并标明轴线尺寸。

(2)建筑平面图(1:50)。建筑平面图应标明房间的家具、设备布置,标明轴线尺寸、房间面积等。

(3)建筑各立面及主要剖面图(1:100,公寓式方案视图纸幅面亦可采用1:200)。

(4)建筑效果图(彩色渲染1:100)。

2、图幅纸张:采用A2号图幅,设计者对作品应自行编号以示完整。

3、设计说明:在图纸适当位置应对方案的创意、地域特色、适应的地区,气候及地质条件等事项写出简要说明,并对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造价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列表说明。

4、设计申报表:参赛单位和个人均要填写《河北省农村新民居建筑设计方案评选申报表》(见附件)。

5、资料格式:以上资料一式一份,并报送光盘一份。其中文本文件使用.doc格式(Office97或Office2000版),建筑平面、立面、剖面等图纸使用.dwg格式(Auto CAD14或Auto CAD2000版),建筑效果图使用.jpg格式,图象文件的长度不小于4000pixels,采用最高质量压缩。

6、单位和作者:图纸上不得印有设计单位图签及作者单位、姓名。应在每张图纸背面右下角打印注明工作单位、姓名(从左至右排序、每个方案作者署名不得超过3名)、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用不透光材料密封贴好,待评选后启封。

7、所有报送的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将不退还,请设计单位或个人自行留底。

三、评审奖励

省建设厅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全部报送的民居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的主要内容是:设计资料是否完整;建筑设计是否能体现地方、乡村、民族和文化特色;建筑方案布局是否合理,功能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强制性规范、标准的要求;建筑结构和选材是否符合当地自然环境情况;建筑经济是否合理;设计理念是否体现节约和新能源利用等。

对专家评审出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方案,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获奖证书外,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获奖民居建筑设计方案作进一步完善后版权归省住房和建设厅所有,辑印成册在全省发布推广实施,并通过送图下乡活动送到农民群众手中。

四、有关要求

农村新民居建筑方案评选是我省农村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中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市、县(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展开。

(一)各市、县(市)建设部门要负责做好竞赛的组织宣传发动、方案收集、汇总整理和评选推荐及报送工作。将符合当地实际、具有设计特色和广受农民群众欢迎的建筑方案筛选出来,为今后指导当地农村民居建设改造提供技术支持。

(二)积极组织建筑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参加此次民居设计竞赛活动,深入研究不同地域农村民居建筑的特点,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和实际探访,设计出切合农村实际的民居建筑方案。

为充分体现各级建筑设计单位的实际水平,并保证不同地域民居设计方案的类型齐全,要求省内甲级、乙级、丙级建筑设计单位至少做2个民居建筑设计方案(其中各市建筑设计院不少于3个方案)。承德、廊坊、沧州等少数民族相对聚居的地区,所在地建筑设计单位至少要设计1-2个适合少数民族农民群众居住的方案。

(三)参赛单位和个人将设计方案及相关资料报送至所在设区市建设局,各设区市在收集汇总设计方案的基础上,推荐出5—8套适用本地实际的方案(对已经竣工或在建的、受农民欢迎的民居建筑设计方案也可报送),连同其它方案一并于2010年4月20日前,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过期不再受理。

附件:河北农村新民居建筑设计方案评选申报表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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