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原文
有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排水防涝补短板建设的通知》(建办城函〔2017〕43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制定实施方案
石家庄市、邢台市、邯郸市、保定市、廊坊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按照本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和排水防涝工作手册,抓紧制定本市排水防涝补短板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因地制宜,突出本市的排水防涝短板和薄弱环节;要远近结合,明确2017年重点建设任务和到2020年的建设目标;要突出重点,在逐步完善排水防涝体系的同时,重点解决城市内涝积水问题。实施方案连同城市易涝点整治项目汇总表,务于2月22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我厅汇总后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二、推进项目落地
各有关城市要按照通知要求,明确补短板重点建设任务、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要制定年度建设计划,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抓好项目前期手续,列入2017年的项目要尽早开工建设,力争在主汛期前完工并投入使用。省发展改革委将在专项建设基金申报等方面对各市的重点建设项目给予积极支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向国家争取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排水防涝补短板建设项目。
三、强化监管责任
各有关城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补短板建设项目监管,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和问责制等工作推进机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对各有关城市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补短板效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