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原文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普及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和旅游安全常识,提高广大游客的安全意识,全面推动2009年“安全生产年”和我省“安全生产攻坚年”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9﹞67号)和省安监局《关于认真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冀安监管协调﹝2009﹞43号)文件要求,现就2009年全省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攻坚年”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面向游客,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旅游安全文化建设,促进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二、活动主题
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关爱生命、安全发展。”“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突出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攻坚年”的总体部署,扎实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旅游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和保障能力建设,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和素养,推动社会安全发展。
三、时间安排
2009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省局成立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党组书记、局长王新勇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学锋
组 员:综合处全体人员。
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综合处。
五、活动形式
本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形式主要有:
(一)“旅游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二)旅游企事业单位组织职工安全文艺汇演;
(三)“旅游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
(四)旅游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
(五)“旅游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扩权县(市)旅游局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责任,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二)突出活动重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积极动员涉旅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活动,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本单位的“三项制度”,组织职工开展“查事故、防事故”等活动,努力营造涉旅企事业单位的旅游安全生产氛围。要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旅游安全生产的新形势、新特点,不断创新宣教形式,寓教于乐,贴近游客,真正达到提高旅游安全意识,促进旅游安全生产的目的。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涉旅企事业单位要抓住“安全生产月”这一有利时机,组织各种形式的旅游安全咨询服务活动和旅游安全生产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大力宣传本地区、本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按时报送情况。请各设区市、扩权县(市)旅游局将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及总结分别于6月1日和6月30日前上报省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
联 系 人:李继承 李剑扬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