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发布
关于昌黎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昌黎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昌黎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昌发改【2014】51号)收悉。结合省水利厅审查意见(冀水农【2014】107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在昌黎县安山镇等11个乡(镇)的王各庄等47个村,建设联村供水工程2处、扩户工程16处、单村工程22处,解决5.56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建设学校管网延伸工程1处、单校工程1处,解决2所学校、0.08万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80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682万元,省级配套561万元,群众自筹561万元。
有关招标事宜请按照核准意见执行。
附件: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冀发改农经【2014】1366号附件.pdf)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9月25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