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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热专项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简介

2022/07/16119 作者:佚名
导读:文件原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提出的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指示精神和有关节能减排、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部署,根据省领导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好供热专项规划修编工作,规范供热行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供热专项规划修编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供热专项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要性 供热专项规划是

文件原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提出的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指示精神和有关节能减排、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部署,根据省领导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好供热专项规划修编工作,规范供热行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供热专项规划修编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供热专项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要性

供热专项规划是城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供热工程项目的基础,对于供热的合理布局和有序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又是合理利用能源供热、开展供热节能工作的重要依据,在指导城市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依法组织修编城市供热专项规划,是城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地要充分认识供热专项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要性,坚持规划先行,切实提高规划修编质量和水平,强化城市供热专项规划在供热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和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

二、将新理念新技术贯彻融入供热专项规划

城市供热专项规划修编应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城市供热发展的新要求,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把清洁供热、绿色低碳等基本原则融入规划修编全过程,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火电结构优化、锅炉改造取缔等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形成合理的供热能源结构。将供热计量新技术以及智能热网建设等内容纳入规划中,从规划源头引导供热企业实施集中供热管网信息化和智能化改造,实现远程传输调控,促进城市供热热能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供热安全性、舒适性。

三、结合实际紧密衔接相关规划文件和政策要求

供热专项规划是城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供热工程项目的基础。供热专项规划要与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热电联产管理办法》《河北省城镇供热“十三五”规划》《河北省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河北省低品位余热回收暖民工程实施方案》、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火电结构优化、燃煤锅炉整改等政策文件相衔接,根据当地用热负荷,多途径加快城市热源建设,积极实施包括热电联产等热源设施建设,因地制宜、科学利用天然气、电能、地热、工业余热等能源,努力提高清洁供热水平和供热质量。要满足相关规范规定,符合有关技术和内容深度要求。

四、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按时完成修编工作

此次规划修编工作是省委省政府推进清洁供热工作部署的重要环节,各级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供热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委托具备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修编本地区的供热专项规划。要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作、专家领衔、公众参与”的要求,加强供热专项规划修编的组织工作。要完善规划修编的协调机制,调动相关部门积极参与规划修编工作,加强规划修编与实施管理的衔接。要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意见,增强规划修编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形成公众广泛认同的规划成果。各市、县要在2017年8月底完成规划的修编工作,并将修编成果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2月9日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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