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原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
我省实施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以来,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承德、唐山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全省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与省委省政府和广大群众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2013年河北省人民政府批转了《关于加强城市供热保障的实施方案》,出台《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对供热计量作出专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将推行供热计量改革列为重要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最大限度节约能源、降低供热成本,促进企业降耗增收,推进供热供给侧改革,现对全面推进全省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 完善规划,明确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发展思路
各地正在按要求制定十三五供热专项规划,规划的编制不仅要统筹区域热负荷发展需求,结合国家和我省节能减排政策、供热节能技术的要求,落实开发和节约并重原则,而且要将供热计量改革作为本区域供热专项规划的重要内容,对供热计量工作的目标任务、技术路径、价格政策、推进措施等深入研究,提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供热计量工作发展规划,为未来五年扎实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打牢基础。
各县(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起步晚、起点低,多数县(市)是首次编制供热专项规划。各设区市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县(市)规划制定工作,特别是有关供热计量规划的指导,有集中供热的县(市)可按照“先易后难、先整后散”的思路,对照任务目标,统筹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
二、严格“两个不得”,科学选定供热计量技术路径
目前,仍有一些市县执行“两个不得”不坚决、不严格、不彻底,导致供热计量工作无法进行。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开发建设单位组织供热计量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供热单位参加;未经验收或者验收发现未按规定施工、计量装置和室温调控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必须安装热计量表和温控装置,达到供热计量要求。
供热主管部门要指导供热企业根据当地集中供热的实际情况,科学选定本城市供热计量和分摊模式,合理选择热计量表及温控装置型号和品种。热计量表及温控装置的选型要相对统一,便于热计量数据的采集、传输、计算、使用、管理。室温调控装置要选用易于识别,操作简单的型号和样式,尽量提供大小、颜色不同的个性化产品。要坚持符合国家标准、功能够用、质量可靠、购买和维修成本低的原则选定产品。
三、把握方向,引导供热计量改革向智慧供热发展
智慧供热是智慧城市的重要内容。供热计量的用户终端和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包括热源、热网、热用户的供热系统智能化,使供热计量的节能转化为减排成果,可以大幅度提高热源、供热企业经济效益,扩大供热面积。
各地要积极引导供热企业在供热计量改革的基础上,实施集中供热管网信息化和智能化改造,实现远程传输调控,促进城市供热热能资源的优化配置,进而实现节能减排、提质增效,提升供热安全性、可靠性、舒适性,满足不同群体用热需求;结合智慧供热平台加紧建立完善供热计量收费系统,方便群众。有条件的市县供热主管部门要积极谋划建设城市智慧供热监管平台,随时掌握各供用热单位的运行参数,及时监督供热情况,提高供热质量。
各地要协调发改、环保等部门,统筹集中供热管网信息化和智能化改造项目,列入环保、技改项目,争取资金支持。支持供热行业协会通过技术交流、行业自律促进供热企业实施供热计量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
四、依法依规监管,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
各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供热计量改革的重要性,依法依规严格监管,加强供热市场管理,把实行供热计量收费作为准入条件;逐步引入供热市场的竞争机制,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完善供热市场的退出机制。对正在运行的供热企业特别是大型供热企业要责令制定供热计量收费的具体实施方案,签订责任状。对拖延执行的供热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执行的企业,供热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并建议政府取消其税收优惠、政策补贴,撤销特许经营协议、吊销供热许可,直至清出供热市场。
大型国有供热企业是我省城市供热的主要承担者,是我省推进供热计量的关键,直接影响我省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成败。各地要对其提出更高要求,使之成为供热计量技术的先行者、智慧供热实践的领跑者、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模范执行者。要对其实施更严格的监管,对不能按时完成供热计量任务的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地方政府要通报其主管部门、上级管理机构,督促其改正,保证完成供热计量工作任务。
五、重视社会宣传,努力形成舆论监督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供热计量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宣传供热计量改革的政策法规,提高全社会对供热计量节能、节费的认识水平,宣传行为节能的重要性,宣传群众享受到供热计量改革成果的新体验,使广大群众对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加深了解、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多渠道多种形式及时总结、广泛宣传各地在加强监管、激励政策、资金筹措、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等方面的成功经验,解决供热计量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总结宣传各地、各企业在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智能热网建设、应用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形成合力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浓厚气氛。
在广泛挖掘先进典型宣传成功经验的同时,要对推行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不力的单位和无故拖延或拒不执行供热计量收费的企业公开曝光,造就社会舆论监督的强大氛围。各市要把社会宣传工作纳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计划,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做好社会舆论的宣传引导,借势借力,有效推进我省供热计量改革工作。
六、统筹推进,确保完成近期目标任务
完善供热计量收费价格政策措施。2016-2017采暖期开始前,各县(市)都要出台供热计量价格及收费政策。
实现热计量任务目标。2016-2017采暖期,设区市和县城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分别达到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55%和30%。尚未达到任务要求的设区市,特别是保定市、石家庄市要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完成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住宅集中供热面积55%的任务要求,不能完成任务的市,在2016-2017采暖期开始前向省政府报告,说明情况。各地要把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制定有效措施,强化监督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供热计量改革任务圆满完成。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作为省级园林城市、省人居环境奖评选及新型城镇化评估、县城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