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原文
各设区市环保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县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及验收工作,我厅制定了《2011年全省县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计划》(冀环办发[2011]151号),并已列入省环境目标考核。按照计划要求,我厅将组织对2011年县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达标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市加快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积极做好达标验收有关准备工作,并向省环保厅报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申请书》和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总结报告。
2、省环保厅将在近期对各市列入2011年县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计划的单位进行集中达标验收,验收依据为原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监测站建设达标验收办法(试行)》。
3、省环保厅对2011年县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