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环办土壤〔20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的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3月20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3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