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完善土地征收制度作为“三大政策”之一,被作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先行军”。但是由于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在实体和程序方面都存在一定缺陷,因而在征地过程中时常出现征地补偿标准过低、征地补偿范围狭窄、征地补偿方式单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健全等问题,损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立法实证研究》通过对检索到的115部现行有效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地方立法文本的实证研究,指出各立法文件存在的不足与缺陷,并提供了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