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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站房布置
6.1一般规定
6.1.1化学水处理站(室)在厂区总平面中的位置,应尽量靠近主要用户,不宜设在烟囱、煤场、冷却塔及散发有害气体场所常年主导风的下风向。
6.1.2化学水处理站(室)四周应设有必要的通道,以供设备和化学药品的运送、装卸。
6.1.3化学水处理站(室)宜设计为独立建筑。规模不大时,也可与其他建筑物合建。
6.1.4化学水处理站(室)应根据主要用水设备建设规模,考虑分期或一次建成。
6.1.5化学水处理站(室)应根据全厂的生产管理情况,设置生产管理、仪表控制、化学分析、设备维修、药品贮存和值班人员所需的辅助间。当工厂内设有中心化验室和维修车间时,辅助间的面积可相应减少。
6.1.6化学水处理站(室)在寒冷地区时室内应采取防冻措施。
6.2设备布置
6.2.1化学水处理站(室)的设备布置应按水处理流程顺序排列,节约用地,减少管道往返的距离,减少对主要操作区的噪声干扰。
6.2.2离子交换器宜布置在室内,气象条件适宜时也可布置在室外。布置在室外时,其运行操作部位及仪表、取样装置、阀门等宜集中布置,并有防雨、防冻、防晒的措施。
6.2.3离子交换器相对布置的阀门全开时,通道净距不宜小于2m,设备台数较多时每隔4~5台设备应留有巡回检查通道。通道净距不应小于0.8m。两设备间的净距离不宜小于0.6m。
6.2.4澄清器(池)、过滤器(池)、清水箱(池)宜布置在室外。顶部宜有连接通道及防护栏杆。室外布置的澄清器(池)顶部可设小室。高寒或风沙大的地区,澄清器(池)、过滤器(池)宜布置在室内。
6.2.5经常检修的水处理设备和阀门等,可按其结构型式、台数、起吊件重量,设检修平台、叉车或起吊装置。
6.2.6空气压缩机和罗茨鼓风机宜布置在单独的房间内,并应采取消声、减噪措施。
6.2.7清水泵、并联系统的中间水泵、除盐水泵、再生泵、超滤水泵等宜集中布置,并设置固定或移动式起吊设备。
6.2.8酸、碱贮槽宜布置在室外并应设围堰。寒冷地区可布置在室内。酸、碱贮存槽宜靠近中和池。
6.2.9酸、碱、盐等的设备应集中布置,并与其他房间隔开,并应采取防腐、通风、冲洗措施。
6.2.10加药装置宜集中布置在室内。有粉尘的车间应有通风除尘设施,并与其他车间分开。
6.2.11超(微)滤装置应布置在室内,并应为超(微)滤膜更换留出足够的空间。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