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8日,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召开了第二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会监事长、监事;通过了修改后的章程和缴费办法。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兼中国安全协会会长孙华山,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副秘书长杨书宏,北京市副市长苟仲文,北京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家明等领导到会祝贺并讲话。
协会宗旨是: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服务北京市安全生产大局,服务会员,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自律能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依靠全体会员共同努力,为建设人文北京、绿色北京、科技北京,建设世界城市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协会业务范围:(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提高生产经营管理者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会员的安全生产自律能力;(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调查研究,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出建议和意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参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研究、制定,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三)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对有关安全生产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参与资质认证及事故认定等相关工作,为政府部门审批、审定提供依据;(四)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科技、管理、政策、法规等服务,推介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努力推动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五)按照北京市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要求,承担安全社区建设具体事务性工作,推动安全社区建设;(六)推广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典型经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评优活动。组织国内外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活动;(七)组织出版安全生产方面的刊物、资料、书籍,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等,为会员提供服务;(八)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诉求和建议;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九)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委托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由单位会员组成,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安全培训机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咨询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相关单位,拥护《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提交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即成为会员单位,发给会员证和牌匾。截止到2011年5月,已有会员单位16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