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有关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全县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3、宏观管理全县质量工作。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组织制定提高我县产品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组织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协助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4、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工作制度,协调和监督实行强制性管理的安全认证;
5、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管理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6、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量值传递;对全县工作计量器具和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依法进行计量检定;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7、统一管理全县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全县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内运输车辆、架空索道、游乐设施、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