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南京土木建筑学会(英文译名为 NANJING CIVIL ENGINEERING & ARCHITECTURAL SOCIETY缩写NCE&AS)
第二条 本团体性质:由南京地区从事土木建筑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的单位自愿组成的地方性、学术性和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是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在“三个代表”思想指引下,团结土木建筑学科领域内的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学者、科学家,为祖国现代化服务,并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南京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如意里三号七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