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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第五章 附 则

2022/07/16156 作者:佚名
导读:第四十五条 市城市规划区外的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和其他建制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绿化,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南昌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前本市有关城市绿化的规定,如有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四十五条 市城市规划区外的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和其他建制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绿化,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南昌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前本市有关城市绿化的规定,如有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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