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业务范围涉及:市政设施管理、维修、养护、施工、沥青料加工、供应等。受政府委托负责管理城市排水许可和城市道路的占用、挖掘勘验的初审工作。参与社会110联动工作。监管污水污泥处理项目的实施、运营。监测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污水量和水质。
受建设局委托,具体履行以下职能:组织所辖市政设施的道路占用、挖掘的勘察和排水许可的勘验的初审工作;负责市区主次干道、桥梁、雨污水管网、泵站等市政设施的管养工作;参与新改建市政设施建设、验收并负责辖区接管;组织市政设施管理中,规程、规范、标准实施情况的信息收集、分析、整理和反馈。组织实施辖区内市政设施的检测和普查,并提出评价报告。组织城市道路、雨污泵站防汛排涝工作,完成所辖市政公共设施的公益服务;监测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污水量和水质;参与市区污水处理专业规划和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方案的审核;监督污水处理BOT或TOT的项目实施和运行监管;对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理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市级管理市政设施的大中修项目的实施,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